強制車險申請理賠第一步 先取得交通事故相關證明文件

NOWnews – 2013年3月16日 上午10:51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提醒,民眾不幸發生交通事故,除應即時取得交通事故相關證明文件,以免錯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或補償的請求,若受害人要申請醫療費用,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等相關文件;若申請死亡給付,還要檢具請求權人身分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向對方肇事車輛所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

金管會表示,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警處理,警察機關獲報後,會派員實施現場勘察,查訪相關人證、蒐集物證,可以幫助雙方釐清責任。

此外,依警政署相關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除當場取得當事人登記聯單外,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7日後,可向警察機關申請核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並於事故發生30日後,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這些交通事故相關證明文件為申請強制車險保險給付或補償金之重要文件。

除警方交通事故相關證明文件外,金管會指出,受害人若申請醫療費用時,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等相關文件;若申請死亡給付時,另應檢具請求權人身分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向對方肇事車輛所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

民眾如對申請強制車險手續不瞭解時,也可隨時電洽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免付費電話0800-565-678)或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免付費電話0800-221-783)請求協助,也可向辦理強制車險的各家產物保險公司免費諮詢,除上述免費諮詢外,也可電洽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825-688)查詢事故汽車的保險公司資料,以提供最完善的服務。

不過,金管會也提醒,強制車險的理賠或補償不包括汽車車體的損失,如消費者對汽車車體的損失有所需求,則應適時為愛車投保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以獲得較完整的保障。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