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裝殘詐保險金 民事、刑事判決不同調

TVBS
更新日期:2011/05/24 12:19
陳勝偉

4年前,台中一名女子摔斷右腿,當時被醫院診斷永久殘廢,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被人發現,她雖然坐輪椅就醫,又可以步行過馬路,昨天台中地院刑事庭認定女子詐領保險金,判刑1年2個月,不過民事法庭卻認定婦人右膝殘廢,判理賠保險金700多萬,民事、刑事判決不同,讓當事人非常不滿,決定再上訴。

林姓婦人涉嫌假裝殘廢,詐領保險金,23日遭到台中地方法院判刑1年2個月。林姓婦人:「4年半了,得到這種判決結果,我認為台灣的司法到底怎麼了?」

婦人拿出去年到成大醫院診斷證明書,證明她的右膝達到殘廢標準,這個月也獲得民事賠償795萬,如今台中地院刑事庭,卻認定她詐領保險金。林姓婦人家屬:「一個刑案、一個民事案,結果一個民事案判勝訴,一個判敗訴,你們覺得這是一件合理的事情嗎?」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民事法庭根據醫生檢驗報告,認為女子確實達到殘廢標準,要求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但刑事上卻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影片,發現女子仍然可以步行過馬路,獨自上下車,認為她刻意隱瞞醫生,導致誤診。台中地方法院庭長林三元:「民事庭跟刑事庭,在認定事實跟證據取捨的方法上,本來就有所不同,所以事實的認定上,民事庭跟刑事庭,是可以採取不一樣的認定。」

這起事故發生在4年前,林姓婦人從大貨車下車時,不小心踩空摔斷右腿,3個月之後,就向醫院申請殘廢的診斷證明書,並且向6間保險公司所賠1千5百萬,事後只有1間願意理賠,其他5間指控女子詐欺,目前刑事認定婦人詐領保險金,民事上卻認為她右膝已經殘廢,一個勝訴,一個敗訴,法官看法大不同,當事人已經決定再上訴。


已用關鍵字:台灣,理賠,保險,
共出現:1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