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不動產自律規範 出爐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2月2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為向金管會爭取鬆綁不動產「禁買令」,壽險公會理監事會昨(26)日通過不動產投資自律規範,計算租金收益率方向,壽險公會建議回歸會計精神,分子的租金以稅後收益計算,分母則以資產負債表上所列的不動產價值,即若以現金收益還原法開帳者,以重新鑑價金額為分母。

壽險公會表示,為了讓壽險資金能夠重新投資不動產,自律規範會儘速送交金管管會,雖然還需要向金管會溝通,但會儘量尋求共識,力拚能在3月底前解除禁令。

根據壽險公會訂出的保險業投資國內不動產自律規範,主要有幾大方向,包括計算投資報酬率時認定不動產的取得時點,將以簽約日、得標時為基準來計算,還有,若壽險公司與建商合作開發,利潤該如何分配,以及如果壽險公司透過仲介買不動產,佣金手續費等是否要計入成本之中。

事實上,商辦市場過去一直是壽險業投資的主要目標,但是去年金管會祭出禁令之後,要求壽險公會先訂出自律規範後,再討論是否重新開放,且最低收益率仍必須在2.875%等。

壽險公會指出,金管會主要是對收益率計算希望能有統一標準,現在同業先達成共識後,就能再向上溝通。另外,免租期的訂立與計算標準,雖然金管會立場也無法得知,但壽險公會認為,5年以內的租約,免租期不超過6個月應該算是合理,租約若超過10年,免租期最長也僅1年。

壽險公會強調,一般商辦出租都會給租戶「裝潢期」,這段期間不設算租金,這就是所謂的免租期,金管會金檢時各家公司免租期長短不一,就會有逃避最低收益率監理的疑慮,統一標準後可減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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