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違法販賣地下保單 最重註銷執業證照

作者: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 鉅亨網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10:10

地下保單糾紛不斷,金管會今(31)日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境外保險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且違法代理、經紀或招攬地下保單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最重可註銷執業證照。

金管會表示,近來接獲多起民眾檢舉,有國內人士假借資產管理公司或財務顧問等公司名義,推介招攬境外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連結基金投資型保單,宣稱可長期投資,獲利良好。事後當事人欲贖回時,才發現前2年為閉鎖期,無法贖回,且須給付高額管理費,造成鉅額虧損,當初推介招攬的公司亦人去樓空,消費者投訴無門。

金管會表示,為遏止地下保單於國內銷售,金管會業依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合作與資訊交流多邊協定備忘錄(IAIS MMoU),洽商外國監理機關,並獲其善意回應。

金管會呼籲大眾切勿以身試法,同時消費者若握有招攬地下保單的具體事證,可檢證向檢調單位告發,或送金管會保險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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