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更完整 傷害險搭壽險 核災也賠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5/14 02:25
林上祚/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林上祚/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投保傷害、意外險比率很高,但一般產險的傷害與意外險,有些天災或人禍例如,核災或是危險性活動,是不保的,部分壽險公司,聰明地將意外險,結合短年期定期壽險,把核災等天災造成意外身故,也納入理賠範圍。

國泰人壽主管表示,天然災害及核災,並非個人壽險商品除外責任,被保險人因天災或是核災身故,均可以獲得理賠,而意外險雖將地震、火災及海嘯納入承保範圍,但核災在個人意外險中屬於除外責任。根據台灣核子損害賠償法中規定,相關損害將由台電負責賠償責任。

宏泰人壽商品部協理李怡輝表示,意外險除外不保項目,除了戰爭、核能裝置爆炸污染之外,被保險人犯罪行為,例如酗酒酒駕、從事較危險的競賽與表演活動,上述行為所導致的傷害,也不在保障範圍。

宏泰董事長韋伯韜,在日震後認為,民眾若僅投保意外險,天災發生後可能無法獲得醫療照顧或理賠,因此指示商品部門,設計出「安心保」專案,將壽險與傷害險結合在一起。

李怡輝表示,宏泰「安心保」專案,附加100萬元一年期壽險,保費則是2956元,和產險公司的傷害險一樣免體檢,僅須一般健康告知,隔年保證續保,但保費會隨年齡增加。

「安心保」除100萬元壽險保障外,另外還有三倍天然災害傷害保障(300萬元),住院醫療保障部分,疾病住院日額500元、傷害住院日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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