嚮導遺孀 追討工資被拒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8日 上午4:22

〔自由時報記者黃昭國、曾德峰、賴筱桐/新北報導〕登山界資深嚮導吳明旭上月中旬受僱擔任登山揹工,卻在6天行程中發生意外身亡,遺孀向新北市三重山岳協會請領約2萬4千元工資遭拒,引起登山界議論紛紛。

三重山岳協會於上月10日舉辦能高安東軍縱走行程,6天登山活動中,疑因天候不佳因素,導致領隊高山病發死亡,揹工吳明旭在同一天也失蹤,經搜尋發現跌落崩崖死亡。

妻稱山協曾允辦理賠

吳妻受訪表示,三重山岳協會總幹事周慶達曾在事發後告知可辦理意外險理賠,還強調救護車費用由協會支付,但事後向周某請求揹工工資卻遭拒,周某聲稱領隊已在第一天交付,還說有隊員看到支付,為此她曾向參加活動的隊員查問,但都沒人目睹。

吳妻還說,先生尋獲後,遺物中腰包並沒有錢,她也質疑,依照台灣登山界的活動慣例,極少會在第一天就付清工資,整個工資糾紛從本月4日協調至今,三重山協仍無交代。

周慶達解釋,吳先生是領隊黃何金蓮所聘請揹工,不曉得領隊和他所談價碼為何,為安全起見,也曾義務幫吳先生投保2百萬意外險。他澄清並非不願意支付揹工費,只是吳姓揹工在第四天出事,未盡完全責任,吳妻要求6天工資都要給付,太不合理。

山協︰付所有工資不合理

此外,某隊員曾看到領隊在第一天晚上拿1千元給吳先生,事後對照領隊皮包剩餘的金錢,推斷2萬多元工資應已付清,他認為家屬把責任全都歸咎協會,不合情理。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昨天說,三重山岳協會與吳姓揹工有僱傭關係,協會除應該支付吳姓揹工所有出勤應得工資;吳姓揹工山難死亡,算是職災死亡,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協會還應支付死亡補償及喪葬補助費,這部分可按平均工資給付。

許秀能同時提醒,家屬如果因為協會不給工資和相關補償費用,應向勞務發生地,也就是南投縣政府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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