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營「社保及退休待遇」提案通過

自立晚報 – 2012年11月24日 上午1:06

【記者張廷玉台北報導】親民黨團「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改革決議文」昨(23)日於院會正式通過,決議文中明訂我國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由中央政府負最終財務支付責任。並要求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由行政院長召集跨院際部會改革小組,就法規體系、財政稅制、人口結構、財務精算、保險整合、預算籌編及組織改造等各面向完整考量,儘速提出配套改革方案,並送本院完成相關法定審議及修法程序。

親民黨團於11月12日向立法院提案「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改革決議文」,尋求合乎憲政體制及行政立法運作原則之有效解決,此案後經11月16日院會通過本黨團變更議程提案,正式排入討論事項,並於今日獲得朝野黨團共同支持,無異議正式通過本決議文。

親民黨團感謝朝野黨團以最高效率與共識,快速通過此一國會決議,讓此退休制度改革,正式進入行政立法互動程序。事實上,也唯有在合乎憲政體制規範的運作程序中,此一改革才能在既「分工合作」又「監督制衡」的行政立法互動過程中儘速開展。親民黨團期勉行政院能以「農工士商、公平養老」之原則,並在通盤考慮國家財政稅制及全部社會保險公平待遇的前提下,儘速逐步提出完整配套改革方案,並由立法院進行後續修法及具體監督,以保障民生。

至於前日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宣示改革方向及一月期限,與此國會決議並無相悖,所差異者,僅在:

1.具體要求「由行政院長召集跨院際部會改革小組」,而非僅由「副院長江宜樺召集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

2.明確要求「我國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就法規體系、財政稅制、人口結構、財務精算、保險整合、預算籌編及組織改造等各面向完整考量,儘速提出配套改革方案」,而非「僅針對勞保進行片面局部之重點改革」。

依此決議文,立法院將於行政部門在一月提出其初步改革方案後,能繼續依決議要求行政院進行全盤改革規劃設計,並持續進行相關方案監督及法案修正。(即使行政院宣示此階段之主動改革規劃僅將勞保列為主要改革對象)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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