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長:價格要合理 符合規定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22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儘管不動產新6條已上路,但壽險年底前是否可買賣不動產?保險局長曾玉瓊昨(21)日低調回應:「就是希望合理,符合相關規定」。

對於國泰世華銀等考慮配合政策,暫緩標售大樓,曾玉瓊則說:「其實這樣比較好」。

壽險業者私下表示,保險局上周會議或直接打電話給主要壽險總經理,都提及年底前不要再買賣不動產,讓市場先冷靜下來;同時保險局會中也提及,若保險業都能自律、遵守新規定,則規定上路6個月內可再檢討新6條是否鬆綁或調整,甚至可以不用6個月的時間,即可討論。

曾玉瓊表示,願意儘速檢討保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相關規定,但前提是要有相關配套措施;她也同意若保險業要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投資海外不動產,可以考慮免從自有資本中扣除。

目前雖然已開放保險業可以投資國外不動產(大陸除外,僅能自用),但卡在各國法規、稅法等,有些國家必須成立SPV才能投資不動產,但成立這類公司在計算RBC(風險資本額)時要從自有資本扣除,投資效益就不划算,因此業者爭取放寬投資限額,及成立SPV免扣資本等,保險局也都表示,只要遵守新6條等相關規定,其餘開放措施將陸續檢討。

金管會雖不便承認是否下了禁買、禁賣令,但曾玉瓊表示,的確有希望壽險業在年底前最好不要再買賣不動產,由其他買賣方去決定市場的價格;若有保險公司願意體諒金管會用心,暫緩執行相關標案或投資案,「其實這樣作是比較好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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