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需求保險給付 幫圓夢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2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一般壽險商品多是設計被保險人身故後才會給付保險金,但現在有些壽險業者推出「生前需求保險給付」的批註條款,讓保戶在醫生診斷生命剩不到6個月時,可先申請要求支付保險金以完成人生最後夢想。

「生前需求保險給付」是將原本約定被保險人往生後,由保險公司給付的人壽保險金,提前於生前給付,使被保險人在罹患重症時,可以提前給付保險金,讓經濟較為寬裕,享有較好醫療品質,或實現未完成的夢想。

目前國內壽險業者,包括保德信人壽、新光人壽、遠雄人壽等,都有將旗下特定商品,開放准予附加此批註條款。

保德信人壽表示,「生前需求保險給付」的付款對象是被保險人本人,只要提供病歷證明餘下壽命不超過6個月,經過核實,便可於一星期內獲得最高500萬元的給付金額,除核可與否不受已繳保費所限,如果保戶生命延續超過6個月,也不會要求保戶將此保險金繳回。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