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出具財力證明 金管會檢討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5/09 17:46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 9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提案,要求金管會 5月底前重新檢討民眾投保高額保單需附財力證明制度。金管會承諾檢討,壽險公會也表示會配合辦理。

金管會官員表示,立委對於附財力證明政策有意見,金管會將重新檢討這項自律規範,可能將「同一被保險人累計保費超過年收入30%;保額累計超過家庭年收入20倍」這項條件重新討論。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表示,當初通過這項自律規範,也是避免道德風險,以及不希望業務員把不適當的保單賣給不適當的人,若金管會要重新檢討,公會全力配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審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業務重點及績效」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發放獎金考核制度檢討」專案報告。

立委認為,金管會要求民眾投保高額保單,要出具財力證明,是一種擾民行為。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指出,保險是預繳制度,有付款才有保險權益,金管會要求購買保險需附財力證明並不合理,有擾民之嫌。財委會最後通過她的提案,5 月底前金管會須將財力證明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

壽險公會主管表示,當初通過這項自律規範,主要是避免道德風險,以及提醒民眾要買適當的保單,非刻意擾民,現在立法院、金管會認為有修正的必要,業者會全力配合。1000509


已用關鍵字:業務員,保費,保單,保險,
共出現:11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