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2意外 纏訟8年多 左腳五趾全斷 獲賠三千餘萬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5/07 02:45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在三年內發生兩次意外,造成左腳趾兩度截肢,五趾全切除,他向九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其中七家以他的身分、地位與其財力不相當,投保動機可疑而拒賠,告上法院後,張某接連勝訴,確定獲賠三千一百萬餘元及年息百分之十的延遲利息。

張姓男子從八十六年起,陸續向國泰、友邦、康健、新光、南山、遠雄、安泰、統一、保誠等九家保險公司投保壽險、意外險、意外傷害險等,投保金額達一億多元。

他在八十八年間,因第一件意外,左腳第四、第五趾被截除。九十年十一,他在台北市文山區因友人的小貨車爆胎,他拿千斤頂幫友人換輪胎,不慎被車上掉落的大雨傘腳架打傷左腳第一至三趾,後因腳趾骨裂過大,加上併發蜂窩性組織炎而截肢,令他左腳五趾全無。

張某向九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認為他第二次意外過程可疑,以他的工作不固定,又曾被通緝,投保金額與身分地位不相當,國泰、新光等七家公司拒絕理賠,張某為此告上法院,纏訟八年多。

張某聲稱,他按時交保費,大部分已繳納多年,累計保費達數百萬元,他絕對沒有詐領保險金。

最高法院於九十四年間,首次判張某勝訴,法官認定張某的兩次意外並非故意,五趾全部截肢已達到殘廢程度,符合傷害保險的目的,南山人壽必須賠償二百廿七萬五千元。接下來,張某一路勝訴,從九十六年起,法院陸續判新光、遠雄、安泰、友邦等公司敗訴,讓張某再獲賠一千一百卅七萬五千元賠償。

昨天最高法院再駁回國泰、康健兩家公司的上訴,張某獲賠一千七百廿五萬五千元,累計共獲賠三千一百萬五千元,保險公司還得支付他遲延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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