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 爭不動產增值列淨值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將正式提案,爭取不動產增值列入淨值。壽險公會理監事會昨(6)日首度以動用表決的方式,通過不動產增值利益80%列入淨值、20%用來提列特別準備金案,估計整體壽險業不動產增值利益約3,000~3,500億元以上,淨值至少可增加2,400億元。

壽險公會本周內即會向金管會提案,保險局方面也回應,此案已研究多時,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也承諾可以考慮放行,目前只是要再討論有多少比率可列入淨值,預計年底前應該就會拍板定案。

為了彰顯資產價值及「實力」,國泰人壽、新光人壽積極爭取此案,昨天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國壽總經理熊明河、副總經理林昭廷也親自出席會議,極力說明此案對壽險業的影響。

會中有壽險公司總經理表達疑慮,但最後壽險公會理監事會首度動用表決,以所有出席理事同意的方式,通過此案。

先前李長庚及新光金副總經理徐順鋆都在法說會強調壽險業持有大量不動產增值利益,卻無法顯現在淨值,造成淨值「委屈」,在法人評鑑及國際競爭力上居劣勢,爭取國內財報接軌IFRSs、102年元旦開帳日時,不動產增值利益可部分納入淨值。

國壽去年初公布的不動產增值利益已有1,593億元,經過快2年的,加上近來國內商辦價格飆漲,預估增值利益已逼近2,000億元,若有80%可列入淨值,國壽淨值可望超過2,500億元,成為壽險業冠軍,國泰金每股淨值可增加近15元。

新壽今年底也將進行不動產重新鑑價,去年公布的最新增值數字是854億元,這波鑑價也可望超過900億元;另外如南山人壽、宏泰人壽、遠雄人壽、台灣人壽、富邦人壽也都有一定金額的不動產增值利益,估計整體壽險業有3,000~3,500億元。

業者指出,若能有80%計入淨值,則整體壽險業淨值可望暴增到近7,500億元的新高;但預估保險局應該仍會調整該方案,極可能只有50%可計入淨值,或剔除自用不動產的增值利益。

業者強調,只要能有一定比率不動產增值利益可在明年開帳時列入淨值,適度反應價值,業者就很滿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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