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險抵稅 有望

作者: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26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針對金管會爭取國人投保長照保單,每年在綜所稅額外有2.4萬元扣除額,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昨(25)日透露,財政部已緀「鬆口」,願意儘速研究增加長照保單的報稅扣除額;但未來必須是「適格」長照保單才能享稅賦優惠。

至於現行已投保者,李紀珠說:「未來看保險公司是否可進行契約轉換。」

據了解,目前金管會研究的「適格」長照保單條件,第一必須是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第二是保險給付必須是補償政府長照制度的自負額部分,未來壽險公會將訂出適格長照保單的示範條款。

金管會昨天也召開壽險資金參與長照事業的跨部會會議,研議以保險相關事業及專案運用兩模式投資,一是100%設置子公司,一是最高參股35%的特殊目的公司。

但內政部在會中表示,除了修改老人福利法,沒有空間開放企業經營老人照護機構;衛生署則表示,只要其他法律允許,企業也可設立護理之家,但保險局目前用保險法子法解釋,是否符合「法律」的位階,將研究後再回覆金管會。

對於在野黨立委反對保險業參與長照事業,擔心未來只有有錢人才能享有長照服務,李紀珠表示,未來國內失能人口將增加,政府勢必要引進其他資金投入長照事業,金管會現在建議的只是開放一個平行機制,讓有興趣的企業投入,提升整體長照品質,財團法人的機制仍然存在。

李紀珠表示,現行財團法人經營長照,必須靠捐助,「政府不能將長期制度建築在少數人的愛心」,應該透過稅制鼓勵,將中產階級照顧自己老年生活的能力誘導出來,「不能老了才發現政府財政無法再提供照護,大家一起賭自己老年的命運」。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昨日也在會中表示,壽險資金有其他投資管道,可配合政府政策來發展國家長期照護現在只是希望盡社會責任,相關部會可訂收費標準及管理辦法,但多次開會卻仍無結果,讓壽險業「寒心」,未必一定要投資長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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