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地震險全損最高理賠150萬

作者: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1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921大地震13周年才剛過,根據統計,國內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僅3成,僅約有243萬戶受到保障,保險業者建議,住戶應該要投保地震險,一天不到4元就可獲得保障。

金管會表示,住宅地震保險金額則按房屋重置成本計算,最高保險金額已調高為新台幣150萬元,且每年保費為1,350元,等於一天保費不到4元。

產險業者指出,住宅地震保險自民國91年4月1日起實施,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地震、地震引起的海嘯、洪水、山崩、地層下陷及火災等狀況,造成房屋建築物倒塌或不堪居住達到全損程度,而給予理賠。

投保地震險的每一個受災戶,都可享有「臨時住宿費用」最高20萬元和造成房屋全損時,每戶最高150萬元的補償。

但以目前房價高漲,房屋價格動輒超過上千萬元,150萬元的保額說實在補足性不多,加上必須達到「全損」程度才能申請理賠,因此地震時容易造成的房屋牆壁龜裂、裂縫等損失,保戶就無法獲得賠償。

產險業者指出,民眾可以加投保擴大地震險,房屋建築物或屋內動產部分或全部損失,都會予以理賠。

例如地震造成房屋牆壁龜裂、屋內家電用品損壞都可以獲得賠償。另外,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清除費用」也在理賠範圍內,另外,還有臨時住宿費用,最高理賠18萬元。

但擴大地震險的自負額為每一事故賠償金額的5%,且保險保障金額與地震險不大相同,建築物是以重置成本計算,動產則是依照實際價值計算。

另外,要注意的是,不管是投保地震基本保險或擴大地震險,若真到遭遇危險事故,在連續168小時內發生兩次以上時,視為同一次地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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