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籲製作個資法問答集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1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壽險公會與業者仍在討論相關因應方式,以遵循新法規,包括可能修改相關保單契約內容,增加個資法的告知書。

此外,壽險公會也希望法務部能製作「問答集」,確認更細節的執行方式,以免未來觸法。

其中國泰人壽已與PwC(資誠)合作,讓法務部門逐步研究相關適法性因應方式,而且也已著手修改要保書,要求客戶簽署個資運用的告知書。

國壽並要求,業務員以後要宣讀一段文字,之後才能開始對客戶行銷保單。

國壽表示,如果客戶不願意簽署個資告知書,仍然可以完成投保,但後續保單資料運用時,就必須再分門別類,工程相當浩大。

部分保險業者指出,由於不少壽險、產險是金控旗下的子公司,如果金控想用客戶資料共同行銷,可能涉及客戶資料運用問題,特別是個資法明訂客戶可以拒絕行銷且要求刪除、停止處理及運用其個人資料,這部分會比較麻煩。

保險業者也擔心,如果是保險業務員已有的客戶名單,但在金控共同行銷時,例如在銀行推薦信用卡或信貸時,被客戶拒絕行銷,那原本的保險業務員是否可再向此客戶行銷,這些部分現在都還有模糊地帶,需要再釐清。

此外,有壽險公司向公會反應,目前要「特別」告知客戶的內容已相當多,例如投資風險確認、業務員親自行銷說明內容、個資法等文件,每份都要求客戶特別簽名確認,已造成不少客戶抱怨,也讓行銷困難。

壽險業者表示,個資法10月1日上路,但個資法施行細則直到9月26日才公告,現在業界普遍都還在摸索條文及可能影響。

許多公司乾脆什麼都先不作,看大型壽險公司如何因應,或是否有人違規被罰,之後再決定如何修改行銷方式。

但壽險業者也表示,由於個資法影響最大的第6條及第54條,即壽險業必須運用的保戶病歷、健康檢查報告;及先前已投保的客戶是否要重新告知的部分,目前為止仍未訂出實施上路的日期,因此目前的衝擊應該還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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