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投保 醫療險先買足

作者: 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癌症蟬聯國人10大死因第一名長達30年,再加上近期知名藝人陶大偉也因癌症過世,讓相關保健議題又浮現出來,壽險業者強調,癌症除了高致死率外,更會衍生高額醫療費用,但若因防癌險費用太高,建議可先以終身醫療搭配實支實付醫療當支柱。

另外,可加保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等到未來想提高癌症醫療保障,再購買癌症險作補強。

根據衛生署統計的數據,去(100)年因為癌症死亡人數為42,559人,等於每100個人就有28人死於癌症,且男性的人數幾乎是女性的2倍,同時當中還有不少都是家族無病史,或平常很注重養生的民眾,顯示癌症的可怕。

國際紐約人壽多元行銷長盧裕民表示,雖然癌症為10大死因的第一名,但是投保時,不建議只購買癌症險,而是應先購買足額的終身醫療與實支實付醫療當基本配備,因為癌症險雖然可提高癌症醫療保障,但畢竟是為了強化癌症治療而設計的商品,僅理賠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為,不像醫療險的保障較全面性,因此若預算有限時,應先把醫療險的保障買足。

另外,也可考慮重大疾病險與特定傷病險,此類商品最大的特色就是保險金屬於「一次給付」,只要經診斷確定罹患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且在保障範圍之內即可支付,而癌症通常也有包括在內。

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台北營業處經理余婉琴提醒,民眾在檢視保單時,除了瞭解住院及開刀理賠的金額外,更要注意保單條款內,對於各項癌症治療理賠給付的說明,以目前廣泛用於癌症治療的標靶藥物來說,因屬於化療藥物,所以要注意保單條款,是否有針對口服或注射化療藥物的定義給付規定與範圍。

至於如果直接購買癌症險,目前市面上商品多是在保戶確定罹癌後,先給付一筆初次罹癌保險金,然後再依因治療癌症的各項內容,例如住院、療養、手術、化療及放射線治療等實際醫療行為,額外給付定額保險金;另一種則是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罹患癌症立即給付一筆理賠金,契約即終止。

盧裕民認為,癌症險僅理賠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為,不若醫療險的保障較全面性,因此預算有限時,建議先把醫療險的保障買足,行有餘力再投保癌症險。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