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理賠認定非疾病才理賠

作者: 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9月16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壽險公司主管分析,部分民眾認定意外,就是「很突然發生、非預期的事情」都算意外,但實際上並非如此,而是「非疾病」才算意外。

合作金庫人壽經理林松池表示,意外險的理賠認定其實很簡單,就是「非疾病、外來突發」。

林松池舉例來說,例如某個民眾心臟病突然發作,引發跌倒,滾到馬路,被車撞到辭世,這就是心臟病的問題,若沒有心臟病就不會引發跌倒及後續事件,這就屬於疾病,而非意外。

林松池強調,以這個案例來看,可能會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檢察官並沒有察覺是心臟問題而造成的事情,但保險公司會特別去了解前因後果,所以意外險的認定重點就是「非疾病」。

林松池說,另一方面,意外是跟外力接觸所引發,像是自己扭傷就不在意外範圍,但挫傷就是有跟外力接觸,意外險就會理賠,所以民眾更要了解保單的內容與用字遣詞。

華銀保代指出,大部分意外險的理賠爭議是因被保險人本身有疾病,但因遭受外來突發事故而死亡,保險公司會依照醫師鑑定死亡原因是為意外發生所造成,或者是意外事件導致疾病復發而造成之死亡判定是否理賠。

例如被保險人因為滑倒撞擊而死亡,則可理賠意外身故;被保險人因為心臟病發而滑倒撞擊死亡,死亡原因為疾病而造成,則無法理賠意外身故。

第一金人壽則舉例,如果保戶是單純車禍意外死亡,意外險會理賠,但如果是因為開車時心臟病發,而後導致車禍,儘管看起來是車禍意外,但此時理賠就可能會有所爭議,所以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仍會參照事故原因及診斷書的說明來斟酌。

附加在意外險的意外醫療險種,也只針對意外傷害所發生的醫療行為才會理賠,所以像是吃壞肚子送醫治療、久咳導致肋骨斷裂等,會被認為是疾病引起,也無法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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