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住院屬住院 保險公司判付30多萬元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9月3日 下午12:18

桃園縣一名男童罹患嬰幼兒自閉症,在醫師建議之下,要日間住院八十三天進行治療,不過,保險公司卻認為,日間住院只能算是定時的門診治療,不符合住院標準拒絕理賠,全案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日間住院也算住院,保險公司的看法是斷章取義,因此,一審判決保險公司敗訴,要給付三十多萬元的理賠金。

(杜大澂報導)

日間住院是指平時早上九點入院下午五點出院回家,這就是保險公司不能接受是住院的原因。根據了解,男童在三歲時被診斷出罹患幼兒自閉症,在醫師建議之下,以日間住院方式治療,就是希望患者還能和家人生活,不至於脫離,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雙方協調不成打官司。

保險公司主張,依據健保局函示,日間住院只能算是定時的門診治療,跟所謂的二十四小時住院不同,如果以住院時間計算,只願給付三分之一。不過,法院審理之後認為,保險契約中對於住院型態時間都沒有明確規範,但精神醫療方式包括全日住院、日間或夜間住院甚至居家治療,都算是住院,而中央健保局的函示並不是針對住院治療性質,保險公司有斷章取義之嫌。法官最後判決保險公司要給付八十三天費用,一共是三十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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