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產險:運動員應保傷害險+醫療險

作者: 陳桂貞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30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陳桂貞】

中國奧運金牌選手劉翔在田徑男子110公尺跨欄預賽中,跨第一個欄就跌倒,讓全場錯愕,事後確認其右腳跟腱斷裂需動手術,職業運動員能否透過保險,轉嫁其風險?

華南產險副總經理張鳴文表示,職業運動員受傷機率比一般人高出許多,不論是平常練習或比賽,稍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受傷,嚴重者甚至可能會斷送職業生涯,運動員購買傷害險保費通常偏高。

張鳴文建議,完整保障,除傷害險外,運動員應再加保「醫療險」來彌補傷害險未包含的意外住院醫療日額、住院手術保險金等保障。

張鳴文更表示,大多數運動項目都可透過投保傷害險來獲得保障,但有少數屬於高危險性的項目則不然。

一般來說,職業危險等級由低至高可區分為第一類到第六類,類別越高保費越貴,若是危險等級過高,則保險公司有可能會拒保,但並非各家保險公司的職業等級分類皆相同。

以華南產險為例,高爾夫球、桌球、網球、籃球等運動球員,屬於第二類等級;舉重、棒球、田徑、排球等運動員,則屬於第三類等級,因危險性比前述類別高,保費也相對提升。

此外,一般職業運動員投保傷害險,都會有保額上限問題,而傷害險投保限制多,難免有不足之處。當不幸發生意外需要住院長期調養身體時,就可轉嫁上述醫療費用的損失給保險公司,也可讓運動選手在沒有經濟壓力的情況下,獲得完善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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