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1.2兆資金 待入公建

作者: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2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保險業游資甚多,約1.2兆可導入公共建設,保險業者建議政府可發行建設公債,將公共建設資產證券化籌措財源。同時為因應人口老化趨勢,建議引導保險業長期資金,作為政府推動長照後盾,例如規劃社區居家保險等,以改善需求缺口。

據悉,保險金融業今天在行政院第三場金融座談會上,將極力建議放寬促參法,將「出資興建」與「經營」責任,透過招標公告與契約予以切割,以符保險法138條規定,保險業不得兼營其他業務規定,讓業者提高意願將資金導入公建。惟此將嚴重破壞「BOT」促參之立法意旨,工程會持保留態度。

保險業保戶資金高達12兆以上,其中有10%可投入公共建設,在財政困窘下,金管會、經建會、工程會等跨部會,近來積極研商,檢討法規鬆綁讓保險業閒置資挹注公建發揮更大效益。政府高層表示,只要投資報酬率有3%以上,保險業就有興趣參與。

惟保險業參與公建,希望法規再大幅鬆綁。金管會已將保險業投資參與公共建設公司,對同一對象投資上限佔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比例,由25%提高為35%,提高對參與投資對象風險掌控能力。此外,也提出保險法修法,同意保險業者可出任促參案成立之專案特許公司「董監事」,對公建有更大風險控管及參與能力。

保險公會也提議,政府可發行建設公債,將現行公建資產證券化,例高速公路資產證券化,如此可避開發行公債受債限限制,又可增加建設基金來源,引導民間資金投入公建。

此外,衛生署估120年失能人口將達121萬人,為因應人口老化趨勢,公會建議引進保險業長期資金,作為政府積極推動長照產業之後盾。官員說,長期照護是趨勢,不能光靠政府財政,應儘早規劃商業保險或社區居家保險等,並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社福事業,例如參股投資長照機構,興建長照硬體設施出租於該機構。

對利用保險商品準備退休基金者,保險公會盼提供稅賦誘因,除現行2.4萬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外,建議仿效日本獨立就「年金保險費扣除額」、「長期看護醫療險扣除額」各再增訂2.4萬元列舉扣除額。另企業為員工投保團體壽險,修訂為團體壽險及年金保險,其中每人每月2千元免稅額度內投保長年期團保,比照綜所稅免稅額每人每年8.2萬元,以鼓勵企業為員工投保團體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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