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替員工投保勞保罰鍰提高

教育廣播
更新日期:2011/04/08 18:45
康紀漢

立法院今天(8)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將雇主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保,以及未依實申報投保薪資的罰鍰倍數,由2倍提高到4倍,並且對於雇主應該要負擔的保險費,要是出現轉由所屬員工負擔的情形時,也增列處以應負擔保險費的2倍罰鍰,並應將保險費退還員工等規定,將可以使得勞工的保險權益,獲得更好的保障。(2011-04-08 18:28:04 康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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