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健保法裁決 涉及四大問題

法新社 – 2012年6月28日 下午8:20

(法新社華盛頓28日電) 針對美國總統歐巴馬健保改革法是否合乎憲法一案,美國最高法院必須考量以下4個議題,以做出裁決。

一、個人強制醫療保險是「稅金」還是「罰款」?

批評人士稱為「歐巴馬健保」(Obamacare)的病患保護與平價醫療法(PPACA)核心在於,個人強制條款規定自2014年起,每位美國公民須購買健保,否則將處以罰款。

最高法院針對個人強制條款是否合憲做出裁決之前,必須先決定聯邦政府的反禁令法(Anti-InjunctionAct)這次是否可阻止法院做出裁決。

這起裁決取決於不買健保所受罰金是屬於「稅金」或是「罰款」。倘若法院裁定罰金是「稅金」,那麼在2015年政府收徵稅金之前,法院無權做出裁決。

如果法官一如所料裁定罰金屬於「罰款」,此案將繼續進行,法官將宣布其他關鍵裁決。

二、個人強制醫療保險符合憲法嗎?

歐巴馬政府認為,個人強制醫療保險合乎憲法所謂的貿易條款(commerce clause),但佛羅里達州與其他25州則聲稱不然,因為強制條款強迫國人購買東西。

健保法的反對者表示,不買健保的決定構成不活動,因此不能真的算是跨州貿易活動,所以也就不受到貿易條款的約束。

他們認為,個人強制條款強迫國人貿易,並稱這讓國會前所未見地搶奪各州權力。

歐巴馬政府則主張,由於每個人一生中某些時刻都會用到健保,國會有權要求人民買保險,以限制未投保者施予健保系統的開支。

三、倘若揚棄個人強制條款,整部健保法案就勢必失敗?

最高法院若宣布個人強制條款違憲,接著就必須裁定,健保法其他部分是否能在沒有此條款的情況下運作。

如果個人強制條款被判定違憲且「不可切割」,整部法案將遭推翻。最高法院也可能裁定讓特定條款無效。

四、健保法擴大醫療補助(Medicaid)是否合憲?

健保法也擴大為低收入戶設立的醫療補助計畫。

參與州將須提供保險給65歲以下的低收入戶,根據美國國會預算處(CBO),估計將有1600萬名未投保的窮人因擴大保險受惠。

反對者認為,擴大醫療補助違憲,因為它強迫各州提供保險給這個新族群,而這暗示政府可能收回聯邦醫療補助金。

歐巴馬政府則主張,根據憲法,國會有權對聯邦基金的發放附加條件。歐巴馬政府也表示,國會保有修改醫療補助的權力,並指出,這些年來醫療補助計畫已一再擴大。

健保法支持者也強調,事實上聯邦政府會支付幾乎所有醫療補助擴大的費用。(譯者:中央社張雅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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