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都勞保政府補助款 確定由中央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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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4/0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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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2011.04.08 謝莉慧/台北報導

立法院於今(8)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除了將雇主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保、未覈實申報投保薪資以及將其依規定應負擔的保費轉嫁給員工罰鍰提高外,為解決直轄市政府欠費問題,原由直轄市政府負擔的保險費政府補助款,改由中央全額負擔。

勞委會表示,對勞工而言,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是相當重要的保障,因此,以修法方式將雇主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保及未覈實申報投保薪資的罰鍰倍數,由2倍提高至4倍,而且對於雇主將其依規定應負擔之保險費,轉嫁予所屬員工之情形,增列處以應負擔保險費2倍的罰鍰。

而此次修法的另一個重點則是,將原本由直轄市政府負擔之保險費政府補助款,改由中央全額負擔,以兼顧勞工保險財務、中央與地方財政資源配置問題,以解決直轄市政府欠費問題。

但在修法之前,各直轄市政府已經積欠的金額,勞保局仍將持續依法追討,確保基金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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