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男女保費平等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03 12:03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2日專電)在歐洲,男女保費不同的情況將不再出現。歐洲法院裁定,歐洲聯盟現行保險業務規範中,明顯有性別歧視之虞,這種情況必須於明年12月21日前改善。

舉例而言,多數歐盟國家的保險公司多認為,女性天生比較小心,因此核算汽車保險費率總是低於男性,以致男女繳交保險費存有明顯差異。

不過,歐洲法院(the European Union's Courtof Justice)的最終裁決說,把性別列入風險因素考量,分明是有性別歧視,要求歐盟國家的各保險公司,必須在明年12月21日前,調整為男女保費平等。

由於歐盟國家目前遵行的保險法規是2004年制訂,允許可依據性別的不同收取差異保費,而歐洲法院的裁決形同要求各家保險公司不得以性別為由訂定不同保險費率,對歐洲保險業造成不小衝擊。

據歐盟事務的重要入口網頁EurActiv報導,提倡改革歐聯的獨立智庫「開放歐洲」(Open Europe)預估,既然歐洲法院裁定保費不再男女有別,自2012年起,歐盟國家保險公司的營運成本,初估將增加10億英鎊。

至於婦女團體也支持歐洲法院的裁決。「歐洲婦女遊說」(European Women's Lobby)發言人巴林頓李契(Leanda Barrington-Leach)受訪時表示,歐洲法院的裁決合情合理。

她表示,以性別區分保費差異,如同因種族施予差別待遇一般,都應該禁止,況且區別保費差異的因素,應以是否抽菸、酗酒,處於工作壓力等面向多方考量。

歐洲法院是歐盟的最高仲裁機構,這項保費不能因性別而有差異是屬於最終裁定,不得上訴。1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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