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就醫 放寬非軍醫院補助

中央社 – 2012年6月7日 下午8:05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7日電)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替代役役男補助就醫據點,並修正醫療補助費撥補程序,降低行政成本,維護役男就醫權益。

內政部表示,「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在民國89年7月29日發布施行,歷經2次修正,現行規定替代役役男非緊急傷病,必須前往國軍醫院就醫,才能獲得醫療費用補助。

內政部說,因目前全國僅有11處國軍醫院,不過替代役役男服勤處所遍及全國各地,為維護役男就醫權益,「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修正規定,役男傷病時到所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依全民健保法規規定應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由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每半年1次預撥中央健康保險局轉付相關醫事服務機構。

另外,「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也修正規定替代役役男就醫需自行支付掛號費,盼役男珍惜醫療資源,並落實全民健保分級就醫制度。

內政部指出,「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規範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傷病,若有接受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範圍醫療項目的需求,則可由役政署視個案情形,酌以補助醫療技術費、醫師診察費、手術費及無保險病房時的上一等病房差額。10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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