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列舉扣除 每人最高2.4萬

作者: 記者陳欣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5月2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陳欣文╱台北報導】

時序進入所得稅申報的高峰期,相較於有錢人節稅方式多,一般民眾可善用保險列舉扣除額以合法節稅,學會如何省錢就是賺錢。另外,如果繳納所得遭遇現金周轉壓力的民眾,亦可透過保單質借以應急。

一般民眾大多使用增加列舉扣除額來進行合法節稅,除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醫藥及生育費等,納稅義務人、配偶和受其申報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的保險費,亦可申報扣除,額度最高為2萬4千元。

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台北營業處經理余婉琴表示,一般民眾的人身保險費皆可以計入扣除額內,包括商業保險的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年金保險。另外,勞保保費、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及國民年金保費亦可列入扣除額。另外,近年來,愈來愈多民眾選擇透過產險公司投保的傷害險及健康險,同樣可列入扣除。

在每年必須繳納的所得稅中與生、老、病、殘攸關的生存金給付、滿期金、醫療給付、死亡給付、殘廢給付、重大疾病等保險給付以及解約金,均免視為所得。

安聯人壽行銷公關部副總經理陳俊宏表示,在不景氣的年代,保費節稅更是人人必須了解的通識,一般人習慣於5月報稅季才開始整理保險繳費單據,但受迫於時間緊急,常導致單據收集不完整,而保險費用又是採列舉扣除的方式,所以一不小心極易浪費掉保險扣除額的額度,建議民眾要趁早蒐集保險費繳納證明。

另外,近幾年投資型保單因兼具保障和理財功能而受民眾青睞,最低稅負制實施後,投資型保單因連結的商品多屬海外基金,因此贖回時投資收益亦視同海外所得而要課徵所得稅,高資產民眾受到的衝擊會比較大。按財政部規定,99年1月1日以後購買的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才會有申報所得的問題,之前購買的舊保單仍被視為保險給付,不會被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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