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瘡假冒直腸癌 詐保金判刑

中央社 – 2012年4月23日 下午2:45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3日電)患有痔瘡的林姓男子夥同不肖醫師,將直腸癌組織混入手術切片,據以向4間保險公司詐取防癌或重大疾病的保險理賠,但並未得逞。台灣高等法院判刑林男1年10個月確定。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林姓男子以新台幣50萬元的代價找一名醫師,請醫師於民國97年間為他切除痔瘡手術時,將痔瘡組織及直腸癌組織混合放在檢體瓶內,送由醫院進行病理切片檢查。

在驗出直腸癌後,醫師在林男的病歷上做罹癌的不實登載。林男於同年6月以不實的診斷證明書,向4間保險公司合計請領2033萬餘元理賠,因4間保險公司察覺有異,拒絕辦理並報請司法單位調查。

一審時,法院判協助造假的醫師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林男被依詐欺取財未遂、偽造文書等罪判刑1年10個月。

林男上訴後,高院審酌他貪圖金錢,以虛假的癌症檢體向保險公司詐財,審理時又否認犯行,態度不佳,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10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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