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扣除額怎麼用 5狀況弄清楚

作者: 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4月15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

報稅季到,每年每人最多有2.4萬元的壽險保費扣除額,不過,要怎麼扣民眾往往搞不清楚,壽險業者提醒,記住5種無法抵扣的狀況就好。

首先,如果第一要保人與被保人並非同一申報戶不可抵,此外,地下保單、第三非人身保險也不可抵扣、非直系親屬及非扶養的親屬也不可抵扣。

其中最讓人忽視的非直系親屬無法列入扣除額,壽險業者解釋,例如配偶、子女、父母外,就算幫其他的親屬購買保險,但無法列入扣除額,尤其是兄弟姐妹,是一般納稅義務人最容易忘記的部分。

另外若是非撫養親屬,也無法列入扣除額,尤其如子女雖開始工作,而且自行報稅,保費就算是父母給付,一樣無法列舉扣除。業者提醒,反之若子女想幫父母買保險,也要小心,否則由於在稅務上,父母和自己分屬不同申報戶,無法列舉保費扣除額。

此外,像是車險、住宅火險等,因為屬於財產保險,並無法列入。可是若自己出國玩或工作,購買的旅遊平安險等,就可以附上證明進行扣除。

最後必須注意,若政府未核准的境外保單,也不能列入扣除額,未經核准在台販售的地下保單,無法享有扣抵的權利。現在財政部已經將保險費列入電子化扣除額資料中,都可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上網站查詢當年度扣除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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