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會案 金管會依5大原則審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28 20:02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8日電)美商大都會保險金融集團宣布,將台灣大都會人壽100%的股權全數售給中信金控。金管會表示,對於保險公司合併案,將依 5大審查原則及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審查。

美商大都會保險金融集團表示,這項交易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台灣大都會人壽的經營權將正式移轉中信金控公司,並成為中信金旗下的一份子。

由於中信金控旗下擁有中國信託保險經紀人公司,有經營保險業務經驗。不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官員認為,保險經紀不具有設計保單能力,對於其買下大都會人壽案,仍須依5大審查原則及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審查。

官員指出,須等到業者送件後,才能進一步評估。

金管會5大審查原則,分別為買方必須承諾保障保戶及員工權益;買方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內法令規定及財務健全性;買方必須有專業能力經營保險業;買方必須有長期經營承諾;買方必須有財務能力因應未來增資需求。10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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