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國保基金財務結構不良

作者: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開辦3年即面臨基金淨值由正轉負的窘境,根據監察院的調查,截至去年9月被保險人所繳保險費應為931億餘元,但迄今仍欠繳396億餘元,欠費率逾4成,基金卻未反映在備抵呆帳的提列,以致資產及淨值顯有高估,負債卻低估,財務結構不良。

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委馬秀如、程仁宏提出的糾正案指出,國民年金保險97年10月開辦前,內政部未事先就保險費率辦理精算,100年底雖然修正「國民年金法第54條之一」,但內政部又未於修法前確實估算調增國民年金給付額度的財務影響,以致一個月數據變動3次,未善盡將修法對未來的財務影響及時告知決策階層的職責。

在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應繳保險費部分,根據統計,從97年10月至100年9月,總計應有931億餘元,但迄100年9月欠繳396億餘元,欠費率高達42.58%。

不過內政部對於欠費率對應收保費及催收保費的影響,卻未適當反映於備抵呆帳的提列,導致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的資產及淨值明顯高估。

監察院認為,內政部對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的資產、負債觀念不清,未區分「準備」與「準備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的責任準備,與應付代收款性質相近,卻在基金平衡表上分置兩處,未指明兩者關係。

此外,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的主要負債,名為安全準備,但目前的計算方式竟是只納入保險基金的各年結餘,與精算報告的潛藏負債相較,低估超過2,000億元,嚴重失實。

根據調查,國民年金開辦至100年6月底止,民眾溢領或誤領9,975件、金額達1.47億餘元,造成後續執行追繳作業,引發民怨。另一方面,已屆滿65歲應請領而未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國民,超過1萬人,這些國民的請求權從得請領之日起五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內政部及勞工保險局對國民權益的維護欠周。

監察院認為,內政部長期坐視部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未於法定期限內,確實提供媒體資料送勞工保險局,協調及稽核機制長期闕漏,顯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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