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震滯日 3旅遊險可賠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3/22 03:17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日本大地震造成國內多名旅客滯留日本,造成旅遊行程受影響或額外住宿等費用,國泰產險昨(21)日表示,旅客若有投保旅遊綜合保險等,需檢附航空公司開立證明及單據。

但若航空公司櫃檯或機場關閉,無法取得證明時,可以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或其他可證明文件代替。國泰產也建議旅客應檢視自己投保的旅平險條款內容,若需在國外延長保障期間,一定要在旅程結束前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國泰產也表示,例如這次日本大地震造成旅客滯留日本的相關損失,如投保旅遊綜合保險,可理賠的內容包括班機延誤補償及行李延誤補償,每次各4,500元;提早結束海外旅程的補償,每次則是定額1萬元;額外住宿費用的補償最高限額1.5萬元;另外旅遊傷害則是賠案情況而定。

除了旅行綜合保險,還有旅客自行投保的旅平險,政府強制旅行社投保的旅行社責任保險都有相關理賠,如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基本保額為每一旅客死亡保障最低200萬元,因意外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用最低3萬元;旅遊文件重置費用2,000元,國外善後處理費用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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