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金險 金管會:評估需求

中央社 – 2012年2月28日 下午2:03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8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應考量不同類型的年金保險商品特性,確實評估自身的需求與風險承受程度,選擇適當的年金保險商品。

金管會宣布,已通過台灣壽險業第 2回年金生命表與壽險業第5回經驗生命表,擬自7月實施。金管會表示,試算之後,即期年金險保費恐漲 7%至20%,女性保戶保費甚至漲至24%,業界預期,在7月之前,恐又掀起年金險搶購潮。

金管會解釋,年金險是一種可提供退休後生活收入保障的保險商品,保戶在投保時可選擇一次繳交(躉繳)或分期繳交保險費,被保險的保戶在約定期間內仍然生存,保險公司就會定期給付年金,提供保戶穩定的經濟來源。

金管會說,年金保險依給付時間不同,可分為即期年金與遞延年金。即期年金是指要保人躉繳後,保險公司立即按期給付年金金額,適合手邊有一筆資金可作投資的退休人員。

遞延年金則是繳交保險費(躉繳或分期繳)後,經過一定期間累積保單價值後,保險公司才開始按期給付年金給保戶,適合距離退休還有一段時間且具穩定收入的人投保。

金管會提醒,保戶投保年金險,應考量不同類型的年金保險商品特性,評估自身的需求與風險承受程度,選擇適當的年金保險商品;另外要考量自身需要,規劃年金開始給付日的年齡,以符退休生活之需求。

金管會說,值得注意是,年金保險年金給付多以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限,此外年金保險在年金給付期間,不得終止契約或辦理保單借款。

金管會並提醒消費者於投保年金保險前可向保險公司索取保單條款的內容,充分了解欲投保商品後,慎選適合自己的年金險。1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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