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金融透視/大陸農業部:推動建立對外農業合作保險制度

中央日報 – 2012年1月14日 下午12:54

日前,中國大陸農業部國際合作司發佈了《農業國際合作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指出,完成農業國際合作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要進充分發揮政策性保險公司作用,調動商業保險公司積極性,推動建立符合中國大陸國情的對外農業合作保險制度,拓寬保險範圍。 

 據介紹,農業國際合作是我國對外開放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二五”時期,農業國際合作面臨的形勢更加複雜,必須立足現有發展基礎,轉變發展方式,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改善農業國際貿易發展環境,推動農業“走出去”和“引進來”有機結合,加強農業領域外交,為實現“十二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規劃》指出,“十二五”農業國際合作的發展目標是圍繞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大局,加快“走出去”步伐,提高“引進來”品質,促進農產品貿易健康持續發展,提升服務“三農”水準。

 《規劃》明確,為完成農業國際合作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要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資源,強化組織保障和公共服務能力。

 一是政策保障。一方面,加大財稅政策支持。擴大農業國際交流與合作專項資金規模;提高國家援外專項資金、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對農業項目的支持比重;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大對農業國際合作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或推動設立類似專項資金。另一方面,強化金融保險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業國際合作專案提供信貸支援;加大政策性銀行對農業投資合作企業金融支援力度;各級農業部門要爭取金融部門支持,協助企業解決實施農業“走出去”融資難的問題;充分發揮政策性保險公司作用,調動商業保險公司積極性,推動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對外農業合作保險制度,拓寬保險範圍。

 二是組織保障。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國際合作工作,將其納入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全域統籌考慮,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職能;優化現有雙邊工作組(聯委會)機制,完善交流合作方式,推動氣候變化、節能減排、休閒農業等領域國際合作;加強農業部行業主管司局和地方農業部門參與農業國際合作力度,服務農業產業發展,推動農業領域外交。

                       (大陸國研網專供,作者:黃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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