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新防癌保本終身險 首次罹癌整筆給付

作者: 林俊輝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3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林俊輝】

新式癌症療法所費不貲,罹癌民眾如想掌握早期治療黃金期,必須透過標靶藥物或新式療法提高治癒機率,就必須採取自費方案,南山人壽產品發展暨行銷資深副總經理王瑜華表示,全新推出「南山人壽健康滿百防癌保本終身保險」,首次罹癌整筆給付,可有效分擔癌症醫療費用所帶來經濟壓力,提高罹癌後醫療品質。

衛生署統計,癌症從民國71年起至民國99年已連續29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榜首,根據最新公布97年新發生癌症登記資料顯示,全國一年有近8萬人確診罹癌,平均6分35秒就有一人罹癌,比96年加快21秒。

王瑜華表示,南山人壽健康滿百防癌保本終身保險,包含首次罹癌保險金、生存還本保險金、祝壽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及一至六級殘廢豁免保費。

在首次罹癌保險金部分,分為低侵襲性癌症和侵襲性癌症兩類,若首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疾病如第一期前列腺癌、第一期乳癌等保單表列之11項低侵襲性癌症疾病,即提供「首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疾病保險金」,以及早發現,掌握黃金治療期;如後續病情惡化,或罹患癌症非保單表列之低侵襲性癌症疾病,則給付「首次罹患侵襲性癌症疾病保險金」。

以30歲女性上班族為例,投保繳費20年期「南山人壽健康滿百防癌保本終身保險」,保險金額100萬元,年繳保費32,200元,如不幸在45歲罹患第一期乳癌,可申請「首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疾病保險金」20萬元,且契約繼續有效;若後續控制良好,到65歲保單年度末可依所繳保費總和之50%領取生存還本金32.2萬元,不僅提高退休生活品質,更繼續享有癌症及身故保障;當70歲病情不幸惡化為第二期乳癌,則可申請「首次罹患侵襲性癌症疾病保險金」100萬元(無須扣除已領取之首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疾病保險金),理賠後契約即行終止,總計可領取保險金為15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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