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2屍3命火警 保險判賠億元定讞

TVBS – 2012年1月6日 上午8:50

發生在民國94年的台北縣交通員警林雍昇,及懷有身孕的太太葬身火窟一案,雖然保險公司檢舉,員警媽媽幫2人鉅額投保,疑似詐領保險金,檢警偵辦卻發現,員警家屬全部通過測謊,到目前為止,都沒查出明顯的犯罪事實,經過將近5年審理,最高法院判決壽險公司敗訴確定,必須賠償家屬上億元。

一場大火,奪走員警林雍昇和他懷孕的妻子,共3條人命,由於檢警發現,林媽媽事前曾幫死者投保大筆保險金,一度引發自殺詐保疑雲。

專案小組(2007.5.27):「解剖發現,胃裡面有安眠藥成份,所以我們在偵辦了啦。」記者:「星期四有測謊?」專案小組:「對對對。」記者:「答案還沒出來?」專案小組:「對對對。」

2007年4月,林雍昇和懷有6個月身孕的太太,回屏東老家這處鐵皮屋歡度結婚周年紀念,沒想到房子突然起火,2人吸入過多一氧化碳,陳屍臥室,警方在屋裡找到4個起火點,懷疑是人為縱火,更啟人疑竇的是,驗屍報告結果,2個人胃中都疑似有安眠藥殘留,甚至生前都被林雍昇母親投保多家保險公司。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李賜隆(2007.5.24):「2位死者有多家保險,因為保險公司理賠時,發現一些問題,跟我們反應。」

死者林雍昇阿嬤(2007.5.25):「我不知道他們有沒辦保險,那是我孫子及孫媳婦。」

這場火災意外撲朔迷離,保險公司懷疑有自殺詐保的可能性,不過法醫從死者服用的安眠藥劑量鑑定,認為2人沒有自殺意圖,有可能是吸入濃煙後無力逃脫,屬於意外死亡,因此最高法院5日,認定林雍昇夫婦是意外死亡,判保險公司應賠償家屬,保險金及利息約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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