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執業所得 爭放寬認定

作者: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3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要替18萬壽險公司業務員爭取課稅權益。壽險公會昨(2)日表示,財政部2008年解釋壽險業務員收入可視為執行業務所得來課稅,但目前幾乎沒有任何一家壽險公司業務員適用新稅制,近期將向財政部爭取放寬適用範圍。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壽險公會要替18萬人次的壽險公司業務員爭取課稅權益,先前爭取多年的壽險業務員收入可視為執行業務所得,即在報稅時可先扣除相關成本,反應壽險業務員在招攬及後續服務過程付出的相關費用。

壽險公會表示,財政部雖發出行政命令,准許壽險業務員可申報執行業務所得,前提是業務員必須是自負盈虧、不得有公司提供勞健保、公司不得提供辦公場所等,因此發布3年下來,沒有任何一家壽險公司業務員可適用。

許舒博上任後成功爭取外幣傳統型保單免計入國外投資額、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及今年保單責任準備金調幅後,保險經紀人、代理人也請求他代為爭取課稅權益。

財政部昨天發文,表示由於金管會認定保經、保代也屬於保險業,因此營業稅率可比照保險公司,從現行5%降為2%,今年即可開始適用,每年預估可節省10億元稅款。

這次金管會協助壽險公會向財政部爭取全省近千家保經、保代公司的營業稅率,比照保險公司從5%降到2%,財政部允諾,只要金管會解釋保經、保代是從事保險業務,即可調整稅率,並從今年開始適用。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