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保費收入 今年保兆恐無望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26日 上午4:28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在經濟前景不明、利率低、保費貴,主管機關又出手管理利變年金、躉繳6年期保單,今年壽險業保費收入將大幅衰退2成,全年恐無法保兆。

年金險保費收入跌最多

根據壽險公會統計,今年截至11月,新契約年度保費收入為8285.15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兆0841.56億元,衰退幅度達23.6%;在各類型保險商品當中,新契約保費收入跌最多為「年金險」,減幅達75.5%,年金險當中的投資型保單跌更慘,減幅達94.6%。

針對今年度新契約保費收入大幅衰退,金管會表示,從今年1月起,國內保險公司開始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號「保險合約之會計處理準則」,使得本年度各險種的保費收入,受到新的會計制度影響,而明顯下降。

金管會說明,過去保險公司向保戶收取的保險費,都屬於保險合約、可直接認列為保費收入;但從今年開始,因為適用四十號公報新會計制度,保險商品若無顯著保險風險者,將不再屬於保險合約,而須視為投資合約並歸類於「負債」項下,不能認列為保費收入。 不過,進一步檢視統計數據,今年截至11月的新契約保單被列在「負債」項目金額為749.59億元,若把「負債」的金額與保費收入(8285.15億元)相加,合計為9034.74億元;結果,還是比去年同期的保費收入減少1806.82億元,衰退幅度仍達16.7%!

投資型年金險受影響最多

在新的會計準則下,今年整體新契約的保險費收入,有8.3%分類到「負債」項下。若另以險種來看,「投資型年金險」商品受新會計制度影響最多,有91.6%的保險費收入被歸納「負債」項下。反觀「投資型壽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及「傳統型年金保險」等,幾乎未受到新制度衝擊,相關保險費收入均可認列為保費收入。此外,今年度「年金險」新契約保費收入,衰退幅度居各險種之冠,對此,壽險公會分析,從去年11月起,由於主管機關就「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商品之解約費用與附加費用率,訂出新的標準,因此,使得該類型保單銷售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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